1)第247章 要做就做绝_四合院:重生54年,邻居傻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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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振民骑着摩托一路疾驰到医院。

  下了车抱着用床单包裹着的昏迷的丁秋楠飞速的跑进了医院。

  好巧不巧。

  又碰到了前两天遇到了徐老。

  与此同时这一幕也被医院里几乎所有在大厅的人都看到了。

  女的

  昏迷

  裹着床单

  难得脸上和脖子上隐约还有一些未散去的印记

  一系列信息瞬间就让众人闹不起来。

  “医生,快,急救,中毒!”

  李振民根本理会不了那么多,着急的对医生们大喊。

  媚药这种东西他也没遇到过,万一要是丁秋楠真的没能及时治疗出现了什么后遗症那就问题大了。

  人命关天,见李振民这么急切,徐老压住心中的疑惑还是带人将李振民和丁秋楠带进了急诊室。

  ………

  另一边。

  红山口。

  何雨柱和许大茂顺利的将丁家在崔大可手里的借据拿到了手。

  崔大可随即就带着人拿上钱离开了丁家。

  暗中早就准备好的马小龙等人则悄悄跟了上去。

  “哥,我们现在就去将钱拿回来还是什么?”

  “不急,先等等,我们先摸清楚他们的老巢再做决定,要做就做彻底一点。”

  马小虎在派出所待了一段时间,在一些江湖事情上认知更加深刻了一些。

  江湖上的事情,打打闹闹,但实际上很少有很严重的。

  大部分情况下就算将肇事人抓起来,也只是拘留教育一番,十天半个月的就放了。

  一来是派出所也嫌麻烦。

  二来是有些人确实也定不了严重的罪。

  小江湖都是打打杀杀,但是大江湖则是人情世故,该溜子是小江湖,但是生活就是大江湖。

  不同片区的执法尺度都会有一些不同,但大致不会相差太远。

  在敏感的年代,每个单位遇到事情的处理方针大致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老百姓讲究名声。

  事业单位也讲究名声。

  而民事纠纷发生了,闹大了,事业单位的评优会怎么样?

  再加上本来有些事情就不足以坐牢的情况下,执法单位的人多半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进行民事调解。

  比如高利贷。

  执法人员一般情况下不会管,这种事要讲证据,但人家不傻,说自己没有那么做,你就算知道他放高利贷,你也拿他不能咋样。

  放贷的人私底下收钱,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在场。

  所以有些东西都只是口袋警告,实际动手判刑的却很少。

  再比如婚姻买卖。

  这种就更扯淡了,法律不允许,但是在老百姓默认的观念里这种事情就是约定俗成的,就是没错的。

  你难道能抓了人家爸妈,破坏一整个家庭?

  再说了,还有千千万万的家庭都这样呢。

  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所以执法人员也很为难,最不想惹的就是此类的案件。

  所以就算遇到了,也只是口头说两句,甚至掉头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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