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百二十四 大商帝国。_杂牌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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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北欧逮海豹,估计他们还能成个什么星座,留着以后给非主流算命使。

  看一个国家的国力,一个是看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一个就是得看士兵的武器装备。看越南就知道了,平民的生活水平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末的,武器装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当然了,如果跟那会儿比的话,他们还是算很尖端的了。

  而我面前的士兵一个个穿着整齐的军服,虽然以我的审美观我觉得这军服很丑,但是毕竟是统一制式而且还有一定防护能力,而且一个个精神抖擞长戈锃亮,背后背着弓箭腰上别着短刀,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军人样儿,目光如炬的凝视着远方。

  其实我已经把我有限的历史知识告诉给了闻总经理,而老闻则淡淡一笑,说能做的他已经在做了,后面的事儿就得看天命了。听完他这话我才真的开始佩服这家伙,明知道自己企业要倒闭了,还坚守岗位不断的试图起死回生,这样的境界几千年里几个人能做到?

  “我就纳闷了,这样儿一个国家,居然就那么容易被灭的。什么西岐放咱那也就算个农民起义,怎么就能拿下江山呢?”我摸着一脑袋的问号儿,好奇的问金花。

  金花整理了一下衣服,一脸不屑的表情:“人民战争是很恐怖的,就你那点儿水平,别为这种你永远弄不明白的事儿闹心了,你还不如想着等会送我点什么纪念品。”

  我一愣:“凭啥要我送?”

  金花把脸撇到一边:“那我送你。”

  我:“……给我留点自尊心,我送你。”

  火灵也抬起头笑着说道:“娘娘,还是由我来罢。”

  就在火灵和金花儿轮番摧残我仅有的柔弱自尊心的时候,老闻从前面一部牛车上下来了,走到我们面前道:“朝歌城内若无战时,不能有人乘车驾马,我等还是步行入内吧。”

  我摸了摸鼻子说:“那要是你坐车进去呢?会怎么样?”

  闻总经理想了想:“无碍。”接着他又摇摇头:“规矩者,不可破。若连定规者不守规,何以让百姓臣服?”

  金花听完,笑了一声,按着我的肩膀就跳了下车,我摇摇头,也就跟着她下了车。活动一下筋骨准备跟闻总经理踏入三千年前的首都,开始寻亲之旅。

  而这时候,肥硕无比的狐仙大人突然后腿站起而起,前腿不断把城墙挠得哗啦啦直掉石灰沫,嘴里还发出怪叫。

  我连忙走过去看看这个刚才还兴高采烈扑蝴蝶的狐仙大人为毛突然间变得这么狂躁不安。

  当我走过去之后,我的心跳突然间跟这迅速提高到了每分钟一百二。因为我看到了墙上挂着两张绢布。

  每张绢布上都画着一个人,下面写着好多字,还有一个烫上去的打印,看过很多古装片的我,一瞬间就知道了这是通缉令,即使下面的字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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