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7章 故地重游_我的妈妈是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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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

  烦!

  为什么见到了萧楚,会让他觉得这么烦?

  明明都已经阔别十年,年少时的那点心思早就烟消云散,对她仅剩的心思大概就是厌恶。如今萧楚不到三十已经变成那种可笑的模样,如此大快人心的重逢,他不是应该大笑三声么?

  如果她过得好,他肯定不爽。

  但看到她过得不好,竟然也有点不爽。

  好像是再次证明了年少时的自己眼瞎一样。

  陆嘉树漫无目的开车在城市里游荡了一个晚上,回到家已经过了十二点。

  他工作忙碌,创办熹微六年,从几个人的小公司,到上千人的大公司,人人都道年轻有为,却不知他付出了多少。

  他摆脱了家庭的束缚,再不用看父亲的脸色,被他逼着做不愿意的事却无力反抗。再也不用像小时候那样,喜欢音乐却只能悄悄地自学,一旦被发现,就会被父亲责骂玩物丧志。

  然而他现在用玩物丧志的爱好,创建了自己的音乐帝国。

  可是这种成就感带来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很久。脱离了父亲的专制,却不得不面对市场的规则,情怀变成了可笑的玩意儿。

  唱片已死的年代,音乐不再有门槛,口水歌泛滥,不伦不类的R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商人,跟那个面目可憎的爹没有任何区别。

  不知是不是今天忽然见到萧楚的缘故,洗完澡的陆嘉树没什么睡意。打开手机里的熹微音乐,听了两刚刚发布的新歌,却听得满心烦躁,干脆关掉,爬起来去书房的CD架上翻碟。

  翻了一堆,手指最后落到角落里一张自制的光盘上,他抽出来打开,放进DVD机里。墙上100寸投影电视里很快出现画面。

  画面的影像很陈旧,那是二中的礼堂舞台,舞台上一个男生和女生正在表演,女生弹古筝,男生吹笛子,配合得十分默契。

  那次校晚会,萧楚想找一个会吹笛子的男生和她一起合作,班上正好就他一个人会。他不是一个喜欢表演的人,在被父亲的压制下,他已经习惯自娱自乐。当时不知怎么就答应了,那也是他这么多年唯一一次当众表演。

  那次表演的是陶渊明的《归去来辞》,萧楚谱了曲,带着古风的味道,用古筝笛子伴奏。

  十七岁的陆嘉树本来觉得这位别人口中的班花平日里叽叽喳喳得有些聒噪,没想到在音乐上原来如此才华横溢,灵气逼人。

  而且很显然,都是信手拈来,因为她那时说的是,她背书很差劲,把诗词谱了曲,唱两三遍就能记住,还不容易忘记。

  就算后来萧楚在他心里变得不堪,但他不得不承认,熹微旗下那么多原创歌手,其中不乏科班出身,却没有一个灵气能比得上十七八岁随便玩玩儿的萧楚。

  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恨晨光之熹微。

  作者有话要说:陆嘉树——一只人形炸毛犬。

  所以姓陆的到底是不是男主呢?

  如果是男主,以他每天作死的作风能不能保住男主地位呢?

  请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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